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探访江苏滨海海洋牧场:海上“荷花”开 搭台新牧渔******
(新春走基层)探访江苏滨海海洋牧场:海上“荷花”开 搭台新牧渔
中新网盐城1月12日电(于从文 顾名筛)在离岸几十公里的黄海上围网6万立方米水体进行海洋养殖,网箱上方建设的平台不仅有智能化养殖控制系统,还有海洋科普基地、多功能观光休闲设施……江苏滨海“陶湾一号”海洋牧场甫一问世即受关注。兔年新春前夕,中新网记者登上海洋牧场平台,感受深海智能化养殖的新奇。
海洋牧场平台与海上风电场的大风车“同框”,组成了一幅别样的风景。 谷华 摄11日上午,江苏滨海海域阳光正好,海风柔和,海鸟盘旋。记者搭乘补给船出海,穿行在海上风力发电大风车“丛林”之中,向着汪洋中的海洋牧场驶去。经过近3个小时的航行,海天之间一座白色的四方形“海上城堡”映入眼帘。陪同采访的陶湾海洋牧场负责人李益说,这就是“陶湾一号”海洋牧场智能网箱平台。
李益继续介绍,陶湾海洋牧场是由滨海县农旅集团投资建设的集海洋养殖、海洋科研、海洋观光休闲于一体的现代渔业综合体,项目分三期建设,目前已完成一期建设,投资4.2亿元建成多功能综合平台、人工鱼礁及其附属配套设施,2023年底完成二期建设,2025年底完成三期建设,届时将成为盐城市首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东部地区全品类优质水产品供应基地、全国首个县域海洋牧场产业化示范区。
海洋牧场平台的四根圆柱间内侧围着巨型网箱。 谷华 摄登上“陶湾一号”智能网箱平台,同行人员纷纷惊叹这座“海上城堡”的宏大壮观。四根巨型圆柱和若干根斜插柱稳稳地支撑起整个平台,四根圆柱间内侧围着巨型网箱。离水面十五六米高的平台有三层,一层是养殖观察环道和投饵管道,二层是智能集控室、污水处理室、电气设备间、应急发电机室等功能室,还有科普馆、会议室、客房、餐厅等配套区,顶层是观光平台和一个直升机停机坪。借助无人机从空中俯瞰,整个平台犹如一朵荷花盛开在大海中。
“养殖网箱水体有6万立方米,最多可养殖50万尾到60万尾深海鱼,日前刚试投放5万尾黑鲪鱼苗,养殖8个月左右即可上市。”带领记者参观的平台工作人员姜亚雷是名退役军人,他对这个海洋智能养殖平台充满自豪感。他说,更重要的是,在平台四周约9700亩的水域投放了34000空方的人工鱼礁,这些人工鱼礁上面有各式各样的孔洞,有利于海藻等海洋微生物附着,为鱼类提供繁殖、避敌、索饵、嬉戏的场所,这对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将起到重要作用。
工作人员操控智能设备,对海洋牧场进行全方位日常监测。 谷华 摄在海洋智能养殖平台的智能集控室里,摆放着各式智能设备,十几台电脑屏幕上,有的显示各种数据,有的显示监控画面。负责这里工作的是24岁小伙子顾硕,大学毕业后在中交一航局工作,得知家乡建起海洋牧场后,回来参与这项事业。他告诉记者,智能集控室是海洋牧场的“大脑中枢”,从海洋环境监测、安全控制、内外联络到灯光控制、鱼料投放,都能在集控中实现。他指着面前的一块屏幕说,当前海水温度、盐度、PH值、叶绿素、溶解氧浓度等数据一目了然,点击查看历史数据,可见这些数据在日、周、月之间的数据变化曲线。
“由于是智能操控,海洋牧场日常运行只需要4人,15天到20天轮换一次。”李益说,他们每个人都是业务的多面手,发电、放养、数据分析等各种业务都能熟练操作。
工作人员乘小艇下水检查网箱。 谷华 摄值得一提的是,“陶湾一号”海洋牧场平台日常运行和生活用电都来自平台上安装的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设备,同时建有海水净化和污水处理系统,生产生活垃圾定期运回陆地处理,运行真正实现绿色生态无污染。
“将来,‘陶湾一号’海洋牧场除了正常的网箱养殖功能外,还将提供科普培训、垂钓潜水、商务会议、休闲观光、婚庆典礼及特色餐饮等服务项目,成为真正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李益说。
海洋牧场平台建有海水净化和污水处理系统。 谷华 摄“建设海洋牧场既是科学的生态修复手段,也是现代的渔业生产方式,更是创新的渔业产业形态。”滨海县农旅集团董事长吕海军表示,今后,将全力抢占生态渔业示范发展的制高点,实施“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战略,拓展更多的海洋牧场,打造“蓝色粮仓”。
下午4点40分,记者告别“陶湾一号”海洋牧场的值守人员,他们将在这里度过兔年春节。乘船离开的那一刻,回首望去,这座荷花型的“海中城堡”与周边海上风电场林立的大风车“同框”,组成了这片广袤海域上的别样风景。(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