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
赛场上的黄垚钦,游戏ID是清融。在王者荣耀职业赛场上,清融是当之无愧的法王,也是很多人眼中的第一中单。
关于他的这个故事,开端在2019年。那一年,黄垚钦加入Hero久竞战队,并在次年以打野选手的身份初登KPL(王者荣耀职业联赛)赛场。在那个春天,他和队伍的表现都不算出色,最终无缘季后赛。
电子竞技热血而残酷,在赛场之上,从来不缺少天赋异禀的选手。彼时的黄垚钦能做的,只有默默提升自己。
夏天的阳光帮助成长,秋天的风加速果实成熟,冬天开阔的天空之下,是通往冠军奖杯的路。
图片来源:KPL官方微博。在秋季赛转到中单位置后,黄垚钦来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舞台。他飞速进步,最终在2020年冬季冠军杯中帮助战队一举夺冠,自己也被评为FMVP。转年的KPL春季赛,黄垚钦随队再次夺冠,并再度获评FMVP。
中单法王的辉煌由此彻底拉开序幕,此后的时间里,只要他能踏上赛场,都是比赛里重要的胜负手。
直到现在,很多黄垚钦的粉丝还亲切地叫他小黄。每当谈起王者荣耀的时候,本就活泼的小黄看起来更是充满了热情。
他说,希望展现一个真实且热爱游戏的黄垚钦给喜欢自己的人。“我的一些经历可能会让粉丝汲取能量,比如说经历低谷,然后一步一步爬上巅峰,希望大家遇到挫折不要退缩。”
受访者供图。火舞
黄垚钦的英雄池很深,在被问及哪个英雄可以代表自己时,他思索了一下,最终选择了不知火舞。“这英雄我觉得很适合我,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就很亲近。”
王者荣耀中的不知火舞,操作难度不低,但精通后比赛效果惊人。这很像黄垚钦过去的经历——越过那些困难,才能触碰到更高的天空。
2021年11月,黄垚钦正式加盟武汉eStarPro。来到全新的战队,他夺冠的脚步却并未停下。2021年KPL秋季赛、2021年挑战者杯、2022年KPL春季赛,eStarPro实现了三连冠。
然而,在KPL夏季赛决赛中,赛前更被看好的eStarPro负于狼队,无缘冠军。
受访者供图。比赛结束后,他发了一条微博:对不起。
18岁的少年肩膀还稍显单薄,但他愿意为团队承担更多的重量。这场失利没有打击到他和队友的信心。黄垚钦坦言输比赛也会激发自己的斗志:“输的话也暴露出我们很多问题,反而也是一种新的挑战,会更有动力。”
在10月初结束的挑战者杯中,eStarPro展现出了更严谨的面貌,就连解说都感叹他们太“稳”了。决赛对阵北京WB的比赛并不轻松,双方战满7局,在第7局中,黄垚钦拿出了不知火舞,并打出了令人赞叹的表现。
不知火舞是能够改变战局的英雄,而黄垚钦是能够改变战局的选手。从失利中走出,他继续走在通往巅峰的路上。
挑战者杯决胜局阵容。图片来源:KPL官方微博。团队
如今,黄垚钦已经拥有联赛和杯赛冠军共6个。回顾自己此前的职业生涯,黄垚钦说周围的人对他帮助很大。“我遇到了好的赛训团队以及俱乐部,还有一些很好的队友。不管是人生中还是游戏里面,他们给我的帮助都很大。”
“团队”二字,他经常提起。“主要是团结一个队伍,是要团结一心。我在团队主要是活泼开朗的小弟角色。”
而尽管年纪还小——即使在电竞领域也并不能算是老将,但黄垚钦觉得自己心态成熟了很多。
这的确是一组矛盾,成熟的18岁。但似乎又很合理,那些比赛中沉稳缜密的操作,来源是18岁的好胜心。
受访者供图。在挑战者杯夺冠,对于黄垚钦来说还不是终点。“大家的心都是一起的,目标也是一致的。我们虽然夺冠了,但是我们还有很多的进步空间。”
11月底,王者荣耀世界冠军杯将正式启动。对于黄垚钦来说,自然希望能够继续高唱凯歌。“接下来的世冠,希望可以不留遗憾,成为更好的自己。”
即将19岁的少年,前路不平坦却注定灿烂。像eStarPro的口号所说的那样,他在追逐永恒的荣耀,他要触摸不灭的星辰。
受访者供图。采访摘录
Q:在夏季赛决赛遗憾负于狼队,这个对队伍的心态有没有影响?
A:我觉得对队伍的心态没太大的影响,毕竟我的队伍、我的队友都不怕输。是做了一些梳理之类,觉得我们还是很棒的,信心没被打击到。
Q:挑战者杯最后一局的不知火舞被很多观众评价为最强不知火舞,你怎么看?对于接下来的世冠比赛有何期待?
A:能得到观众的认可,我个人觉得比较荣幸。对于接下来的世冠,希望可以不留遗憾,成为更好的自己。
Q:获得挑战者杯冠军后,你成为六冠中单,eStarPro也成为七冠战队,你觉得为什么你们能够获得今天的成绩?
A:我觉得主要是因为我们队伍比较团结,大家的心都是一起的,目标也是一致。我们虽然夺冠了,但是我们还有很多的进步空间。
Q:你如何理解“团队”这个词?你希望自己在团队当中担任怎样的角色?
A:我觉得主要是团结一个队伍,要团结一心。我在团队主要是活泼开朗的小弟角色,因为大家确实都比我大。
Q:如果要选一个王者荣耀里面的英雄来代表自己,你会选择哪个英雄?
A:不知火舞,这英雄我觉得很适合我,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就很亲近。
Q:你的职业生涯初期不是非常顺利,而现在很多人认为你是KPL第一中单,你为什么能走到今天?
A:主要是我遇到了好的赛训团队以及俱乐部,还有一些很好的队友。不管是人生中还是游戏里面,他们给我的帮助都很大。
Q:现在的你相比于刚刚成为职业选手时的自己,在哪方面有所改变?
A:我觉得心态方面有所改变,现在变成熟了,可能就是现在“老奸巨猾”了。
Q:职业电竞选手有非常枯燥的训练、战术分析,你有没有某个瞬间觉得自己累了?
A:我很愿意去跟队友聊这些东西,也会自己思考,其实我还是很热爱这游戏。现在我就积极地去想拿下一个冠军。
Q:你希望给粉丝们展现怎样的形象?你觉得自己身上有什么特质可以让粉丝们从中汲取能量?
A:展现一个真实且热爱游戏的黄垚钦。我的一些经历可能会让粉丝汲取能量,比如说经历低谷,然后一步一步爬上巅峰,希望大家遇到挫折不要退缩。
Q:你参加过一些社会公益活动,你怎么看电竞选手的社会责任感?
A: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影响力去为大家提供更大的帮助,比如说去帮助一些山里的孩子。
(记者 王昊)
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