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河南南阳境内发现的岩画。(资料图) 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摄
据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翟京襄介绍,2020年以来,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先秦史研究会以及岩画爱好者,对南阳地区的岩画进行了全面的考古调查。2022年新发现多处岩画地点。
图为河南南阳境内发现的岩画。(资料图) 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摄2022年7月,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南阳岩石文(岩画)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对岩画的年代、性质等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探讨。
图为河南南阳境内发现的岩画。(资料图) 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摄翟京襄介绍,目前南阳已发现岩画遗迹点达上万处,遍布南阳大部分县区。按照岩画的形制结构、性质功用归纳为凹穴类,文字符号、线刻纹类,圆盘状类(日晷),祭坛类,图腾类,生殖崇拜类,石洞、石屋类,巨石堆叠类共八大类。
图为河南南阳境内发现的岩画。(资料图) 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摄研究发现,南阳凹穴岩画(爻窝)主要为圆形组合和线性图案。双排凹穴组合是南阳最具特色的组合形式,最多可达双排24连穴。
图为河南南阳境内发现的岩画。(资料图) 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摄目前南阳发现的岩画大都刻在花岗岩和石英砂岩上,多分布在海拔较低、视线开阔的浅山丘陵地带,周围多分布有河流。制作方法大多为直接敲凿法,少数为金属工具刻凿而成。
图为河南南阳境内发现的岩画。(资料图) 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摄南阳岩画分布范围广、规模大、种类多样,属中原岩画体系。通过调查,为人类早期文字、天文历法的产生,早期人类的意识形态等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资料。南阳岩画的发现为探索中原史前文化,特别为中华文明探源研究提供了有力支撑。(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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