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
“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更多作品链接
一组词云,带你一览2022年最高法工作报告中的公平正义!
专访宋鱼水:让人民群众享有“触手可及”的正义
丈夫嫌妻子做饭难吃辱骂施暴致其轻微伤
Z世代助力海派民乐燃放中国自信******
作者:姜 方
不久前的B站《2023年跨年晚会最美的夜》,由“上美影宇宙”带来的节目《中国人不蹦洋迪》冲上微博热搜,仅在B站点击量就破百万。节目以《大闹天宫》动画开场,伴随嘹亮的唢呐声,场上奏起佤族民歌,融入电音的传统乐器燃情合奏,加上还原《大闹天宫》《哪吒闹海》《牧童》《葫芦兄弟》等“上海出品”动画画面,令不少网友叹为观止。“《天庭蹦迪》《大圣打碟》我愿称作全场最佳”“指挥:托塔李天王”“神仙蹦迪现场”……年轻网友在B站弹幕里,表达了他们对中国动画和创意民乐的认同。
卡塔尔世界杯期间,自得琴社创制的世界杯主题曲视频在海内外视频平台获得了数十万网友点赞。 (自得琴社供图)
眼下,越来越多来自Z世代的创意与活力,助力古老民乐在不断更新中燃放文化自信。去年卡塔尔世界杯举行期间,活跃在上海的民乐团体自得琴社创制的世界杯主题曲视频,在海内外视频平台获得了数十万网友的点赞。“知识与趣味并重!看了视频,我迫不及待地想去学古琴了!”外国网友GaiaMiranda这则英文留言,是中国文化对外吸引力的有力证明。
“自得琴社的演奏视频之所以受到海内外观众欢迎,是因为他们把中国文化和美学视觉结合得很棒。中外观众不仅可以聆听民乐,还能欣赏中国服装和历史,这对中华文化的对外推广起到有益作用。”多年来致力于民乐“破圈”的唢呐演奏家胡晨韵表示,正是大家一起守正创新,中国民乐不断发展和与时俱进,“有更多人发自内心地喜欢上了中国民族乐器,也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愿意来学习演奏民乐”。
最古老也最新潮的民乐正在走向世界
如果说几年前的中国国乐,还是业内人士口中“小众艺术里的小众艺术”,那么近年来归功于国乐人的共同努力,国乐正在逐渐成为一种大众艺术,不仅获得了国内受众的追捧,也在海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力,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自信。
以成员为Z世代居多的自得琴社为例,他们紧跟卡塔尔世界杯这一全球潮流热点,身着中国传统服饰,演奏1998年世界杯主题曲《生命之杯》。视频中既有笛子、唢呐等中国传统乐器,也有非洲鼓、箱鼓等外国乐器,中西乐器交流碰撞出热烈的音符,与世界足球盛会的氛围相契合,中国人的热情好客迎面而来。在国内视频号和海外视频平台YouTube,来自世界多地的网友们,用不同的语言表达了对中国文化的喜爱。海外网友Waterlow56说:“绝对的天才创意!如此有趣,我看了觉得很快乐。”
“自得琴社的这支音乐视频风格生动活泼,成员们用了一些比较夸张的动作、俏皮的表情,可以拉近和世界观众的距离;1998年世界杯主题曲《生命之杯》的旋律,也为全球观众所熟悉,用音乐艺术的方式进行传播,突破了语言的限制,让包括民乐在内的中国古老的传统文化,以最潮的方式走向了世界。”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蔡盈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海外视频平台YouTube上,自得琴社发布的视频累计观看量接近9000万次。2019年改编自国漫《秦时明月》的《空山鸟语》,是自得琴社第一支搭配装束复原的视频,此后自得琴社一直延续“古装配古琴”的模式,改编着他们喜欢的传统名曲和现代音乐。最近几年,从《长安十二时辰幻想曲》、巴赫《G弦上的咏叹调》,到《哈利·波特》主题曲、《愤怒的小鸟》,再到最近的《生命之杯》,自得琴社的视频持续“破圈”,不断引起海内外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根据不同的音乐背景,演员们的每一套服饰几乎都有参考文献,一针一线都十分考究。而在音乐编配上,我们会基于自身乐队配置和民乐特点进行创意改编,没有太明确的条条框框和限制。”自得琴社社长朱里钺告诉记者,成员们平时自己也爱踢球,所以自然而然地想到了改编《生命之杯》这首歌曲。“传统文化的创新,离不开Z世代自发的兴趣和爱好,离不开对世界文化的博采众长,离不开对中国文化发自内心的自信与认同。”朱里钺说。
在学者看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要充分体现时代性,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技术形式,通过对世界经典名曲的二次创作、中西合璧的民乐原创作品等方式,让底蕴深厚的传统文化以更新潮、更能引起全世界人民共情的方式走向全球;着重发掘和培养更多像自得琴社一样,能够发挥明星效应,对外推广我国传统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的艺人团体。
破次元引领属于未来的审美潮流
去年,唢呐演奏家胡晨韵举行了一场“吹破次元”的民乐音乐会。《青鸟》《灌篮高手》《好想大声说爱你》等动漫曲目,承载着不少80后90后的青春回忆,很多人带着娃前来听音乐会,大家挥舞着凯迪拉克·上海音乐厅贴心准备好的荧光棒,发出“爷青回”的呐喊。
这场音乐会突出大众性和普及性,名为“吹破次元”,就是希望通过高质量的现场,把很多没有来过音乐厅、没有听过民族音乐会的人引入剧场。“不能光是我们几个演奏专家把民乐给提升上去,那样民乐的路反而会走得很窄。”在胡晨韵看来,不少“网红”国乐UP主也并非专业出身的国乐演奏者,“但年轻人喜欢这种潮的感觉,就是好事儿”。
其实,国风音乐的风格和表演方式可以无拘无束。以这场“吹破次元”音乐会为例,上海音乐厅迎来了自1930年建厅92年以来,第一个登台的虚拟艺人——冷鸢yousa,她的歌声和胡晨韵的唢呐伴奏,交织成国风作品《大喜》的激烈火花。音乐会上还有跨国合作,胡晨韵连线了《大鱼海棠》音乐制作人吉田潔,他在当地录制了钢琴,而胡晨韵用电吹管吹出了尺八的音色。更不必说国漫音乐中,中西乐器的对话与对撞,比如《暗影刺客》(《刺客伍六七》主题曲),琵琶大段SOLO和摇滚乐队相结合;《心猿归正》(《一人之下》第三季片尾曲),中国戏曲和流行FUNK节奏相结合,请了乐团的琵琶演奏家玩儿放克。
“以前是外国人穿着晚礼服去听交响乐,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年轻人,心怀对传统文化的热爱,穿着中国传统服饰来看我们的音乐会,这就是文化自信的具象体现。”就像朱里钺所说,越来越时髦的中国民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年轻受众,能够引领属于未来的审美潮流。(姜方)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