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联合发布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
光明日报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鲁元珍)12月28日,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向社会联合发布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进入行列。
从本届“30强”企业有关情况看,面对国内外形势变化,骨干文化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进一步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进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总体规模实力进一步壮大,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持续稳定增强,推动文化产业质量和效益实现有效提升。本届“30强”企业2021年度合计主营业务收入5288亿元、净资产7170亿元、净利润46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和净资产均创历史新高,分别比上届增加85亿元和178亿元,净资产首次突破7000亿元大关,尤其是盈利能力明显提高,净利润比上届增长18.3%。
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按照鼓励先进、支持创新等原则,继续发布了“30强”企业,对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予以提名。
(更多报道见《名单》《简介》《述评》《提名》)《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9日 01版)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申请强制执行已通过审核,刘鑫成被执行人******
新京报讯(记者 彭镜陶)1月12日早上,新京报记者从江歌母亲江秋莲处获悉,其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暖曦(原名刘鑫)赔偿金一案已通过审核,法院已立案。天眼查App显示,1月11日,刘暖曦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71.93万余元,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江秋莲。新京报记者 彭镜陶 摄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认为,刘暖曦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在被法院判决赔偿江歌母亲江秋莲近70万元后,刘暖曦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1月4日上午,刘暖曦微博账号已被封禁,但当天中午微博上再次出现疑似其新账号,随后也被封禁。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暖曦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1月9日,江秋莲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询问是否收到刘暖曦的赔偿款,法院查询后,表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她已于当日前往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审核期为七天。(新京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